我方驾小车撞到一摩托车,交警定下来,我方责任是70%,他方责任是30%,我方赔他方赔了9063元,自己维修小车要了1175元,我们交的是强制险,还另买了车险。现在保险公司的说,因为我们交上去的责任划分书上,写的是我方责任70%,就只能按照9063的70%来赔付,还要扣除一些免赔费用(比如说对方补了12个牙齿,600块钱一个,但是保险公司只能给我们赔400块一个),最后就只有赔5000多了。请问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另外,处理事情的时候,我们有叫 保险公司的人去,但他们推说没空,只 交待我们把哪些材料准备好就可以了,这样签下来的协议,会不会像有的人说的“双方未经保险公司同意就在协议上签了名,你们的和解内容中涉及保险赔偿的未经保险公司同意对保险公司是不生效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能给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设定义务。 ”????
希望朋友们能告诉我答案,最好能说出是依据什么法什么条款之类的,急等答案,谢谢!!
交强险的赔付只可以按照有责和无责区分,不可以按照责任比例来赔付。只要你方有责任,保险公司就得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新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4、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扩展资料:
1、关于交强险的注意事项:
交强险的强制实施肯定是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所以说所有的车主都必须进行投保。
交强险在赔偿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个财产损失,车主们需要明确这个财产损失的定义是什么,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如果是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是不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的。
2、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的赔付只能是按照有责和无责区分,不能按照责任比例赔付。只要你方有责任,保险公司就得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新交强险赔偿标准如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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