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可以报销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及诊疗项目的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且医疗保险年度内超额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在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内的,由个人自付;年度内超过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70%。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10
医保参保人员可持医疗保险卡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其医药费用可用卡直接结算,购药时不计入社会统筹,全部由个人账户支付,如果个人帐户金用完,可以用现金支付。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