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立项标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基建大中小型项目划分是基建项目按其建设规模进行的划分。按照现行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分别不同情况有两种表示方法。一是按项目的设计能力划分:新建项目按全部设计能力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后新增加的生产能力计算,不包括扩建前原有生产能力。二是按项目的总投资额划分:新建项目按全部投资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所需投资计算。按照总投资额划分,适用于工业部门中不便于按产品设计能力划分的建设项目以及非工业部门的建设项目,如科研单位、中小学校、影剧院等。国家对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的划分标准,有具体的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的规定》 第一条 建设项目,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一般以一个企业(或联合企业)、事业单位或独立工程作为一个建设项目。

现有企业、副业单位按照规定用基本建设投资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包括车、船、飞机、勘探设备、施工机械等),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全部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国家不单独作为一个建设项目计算。

建设项目中的单项工程,是指建成后能够独立发挥效能或生产设计规定的离要产品的车间或工程。

冶金、煤炭、油田、化工、化纤、电站、林区等大型联合企业和铁路枢钮、港口等建设周期长、规模大的建设项目,编制计划进度要列出能生产设计规定产品或独立发挥设计规定效益的主要单项工程,国家对完成情况要进行考核,其他辅助车间、公用工程、仓库、住宅、铁路专用线等一般单项工程,可以分别列出,但国家不以单项工程来考核。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