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医疗保险在上海能不能使用

如题所述

外地的医疗保险在上海可以使用。
一、备案申请
1.在线备案: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填写个人信息和就医地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线下备案: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备案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在上海就医时,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二、就医结算
1.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员应选择上海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确保医疗费用能够直接结算。
2.费用结算:就医时,参保人员需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疗费用将直接通过国家医保平台进行结算。个人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参保人员在就医前最好先了解参保地的医保政策和规定,以便更好地享受异地就医服务。
此外,对于异地急诊抢救参保人员,可视同已备案,允许其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这一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加便捷和灵活的异地就医服务。
综上所述:
外地的医疗保险在上海可以使用,但需要先进行备案申请,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就医时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费用结算。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参保人员需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同时,对于异地急诊抢救参保人员,可视同已备案,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规定: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流程,扩展异地就医备案渠道,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网上办和掌上办,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将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接入当地政务服务平台。尚未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或电子社保卡就医购药的地区,要抓紧推进,尽快将本地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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