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统筹一年限额

如题所述

吉林省医保统筹一年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保险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对于普通居民,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100元,报销比例为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此外,门诊慢性病(19种)的起付标准为3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6500元。
吉林省医保统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下:
对于城乡居民参保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对于城镇职工参保者,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所不同,其中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医保即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由雇主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雇员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医保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医保能够为参保人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减轻个人在面对疾病时的经济压力。
2、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医保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能够有效地分散和化解个人的医疗费用风险,避免因病致贫的情况发生。
3、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医保能够提供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包括门诊、住院、慢性病等方面的保障,提高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4、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医保是一种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为全体公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5、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医保的普及和实施能够推动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为参保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综上所述:医保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为个人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化解医疗费用风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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