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RoHS指令豁免

如题所述

在6月份,欧盟已经公开了针对RoHS指令的六项新的豁免措施,具体包括:



    第33项豁免涉及电源变压器,允许使用直径小于或等于100微米的细铜线焊接,但其中的铅含量必须符合规定。
    第34项涉及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元件,铅的使用被允许,但有一个截止日期,即2009年12月31日。
    专业音响设备中的光偶合器光阻中的镉也在豁免之列,此项豁免在2010年7月1日结束。
    对于直流电浆显示器,允许每台显示器使用不超过30毫克的汞作为阴极溅镀抑制剂,此项豁免同样有一个截止日期,即2010年7月1日。
    第37项豁免针对高压二极体电镀层,其中的铅必须以硼酸锌盐玻璃为基础,但铅含量有特定限制。
    最后,第38项豁免适用于铝和氧化铍接合的厚膜涂料,其中允许含有镉和镉氧化物,但具体使用条件需遵守相关标准。

这些豁免措施旨在在满足特定技术需求的同时,允许在某些电子元件中暂时使用特定的有害物质,但使用期限是有限的,过期后必须遵守RoHS指令的严格限制。


扩展资料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3年1月通过了RoHS指令,全称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也称2002/95/EC指令,2005年欧盟又以2005/618/EC决议的形式对2002/95/EC进行了补充,明确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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