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参与了别人的打架事件造成对方轻伤现已被刑拘。但他是投案自首的。如果是公诉的话会有什么结果
对方伤者说轻伤不是他打的,打他的在潜逃.而我朋友承认自己打了,我想他也是糊里糊涂的不知道打哪了.现在致人轻伤都在他头上了.我们又见不到他本人.如果弄清我朋友只打了他,轻伤不是他造成的.会有什么转机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第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