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的,动迁时是我和兄长一人一套房子 父亲拿钱 母亲拿钱 但母亲在动迁时和继父结婚了 不是假结婚 是真结婚 而且母亲到动迁款时 把继父和继父的孩子也拖进来的 所以钱比她一个人分的多 但继父和继父的孩子不知道 而继父正好也动迁的 都是在结婚后的 请问:
1 我母亲的财产(动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2 继父的财产(动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3 如果我母亲立遗嘱公证 把她的财产(动迁款)都给予我和兄长 可以吗
3 有没有什么办法让继父和继父的孩子拿不到我母亲的财产(动迁款)? 因为婚后继父对母亲很不好,如果离婚钱还要平分的话,我母亲要气死的- -
问题是 继父只分到一套房子 大概价值80W 母亲拿到的财产要比这个多
意思就是说 比如母亲分到的有100W 就要和继父一人50W? 继父的孩子 除了我母亲这 继父这里是不知道 而且没有拖户口 就是动迁的时候和动迁组说了
没有任何办法不让继父拿那50W? 就是遗嘱公证 赠送也不可以?
还有 现在住的是继父动迁的房子 有继父和我母亲的名字 而且 我母亲是给了继父30W 继父才写的名字, 如果离婚 那30W怎么算? 房子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