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的公司欠我工资。工资不高,不值得去劳动局,但是给老板打电话,他的态度很嚣张,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对此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追问

可是我是实习生没有劳动合同

而且我离公司不进,不太方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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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06
要么认了要么报警追答

让警方解决

第2个回答  2015-07-06
那只有去给劳动局了。
第3个回答  2015-07-06
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尊严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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