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医嘱单和临时医嘱单中只有执行者签名,核对者没有签名全部都空着,请问这种病历在法律上是否认定为有法律效力的病历?
医嘱需要护士双人核对 如果只有执行者签名 那么核对者签名给谁留着的呢?
有核对者签名当然要核对后签名啊。
所以核对者没签名可以视为他们不核对 没有法律效力么?
如果遗嘱有核对者这一项时不签应该是这样。
有核对者签名项 但他们就是空着的没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