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7-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目前中国的行政区划,规定:“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目前中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一般分为华东、华北、华南、华中、东北、西南、西北七大区,具体如下: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华东(上海、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浙江、福建、台湾)、
华中(湖北、湖南、河南)、
华南(广东、广西、海南、香港、澳门)、
西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
西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
东北(黑龙江、吉林、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