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悬赏1500~2000字演讲稿,职业病

关于职业病的危害和预防,特别是冶炼行业的铅中毒和矽肺
要贴近生活生产要起到宣扬和宣传的作用

一、职业病基本知识
1)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禁忌证 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界定原则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疾病或其他不良健康效应的各种危害因素,包括各种有害的化学物质、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已列入国家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有132种。
二、职业健康的方针
1)促进高水平的职业安全卫生是全社会的责任,社会所有成员必须通过确保将职业安全卫生纳入国家议程的优先事项,以及通过建立和维护国家预防安全卫生文化的方式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贡献。
2)国家预防安全卫生文化,是指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受到各层面尊重的文化,政府、雇主和工人通过一个界定权利、责任和义务的体制积极地参与,以确保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且预防原则被列为最优先事项。
3)职业安全卫生的不断改善,应以系统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式予以推动,包括根据1981 年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与卫生公约》(第155 号公约)第二章的原则制定国家政策。
4)职业健康卫生工作应该作为优先事项,并确保执行其规定,以作为一种手段系统性地改善企业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绩效,确保采取持续的行动以建立和加强预防安全卫生的文化,保护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卫生。
5)雇主应确保将预防工作作为其活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为职业安全卫生的高标准与良好的业务绩效相辅相成。以有效的方法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以便改善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就有关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所采取的所有措施咨询工人及其代表的意见,为他们提供培训,向他们通报情况并让他们积极参与。
6)申明工人享有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的权利,工人应该就安全卫生事宜接受咨询,并应该:
遵循包括有关个人防护装备如何使用在内的安全卫生指南和程序,参加有关安全卫生的培训和提高意识的活动,在有关其安全卫生的各项措施方面与其雇主合作。
三、关于职业病的危害和预防,特别是冶炼行业工作场所管理
4.4.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接触限值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
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应符合 GBZ2.1, GBZ2.2 的要求。
4.4.2 生产布局合理
生产布局应按照 GBZ1 的规定,尽量考虑机械化、自动化和远端操作,加强密闭,避免
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生产布局应包括总体布局和车间内生产
工艺设备的布局。
总体布局又包括平面布置和竖向布置。平面布置厂房或车间时,应重点考虑在满足主体
工程需要的前提下.将污染危害严重的设施远离非污染设施.噪声声级高的车间与低的车间
分开,热加工车间与冷加工车间分开,产生粉尘的车间与产生毒物的车间分开,并在产生职
业病危害的车间与其他车间及生活区之间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绿化带厂房为多层建筑物竖
向布置时,放散热和有害气体的生产作业应布置在建筑物的高层;噪声与和振动较强的设备
应放置在底层;含有挥发性气体、蒸气的废水排放管道不能通过仪表控制室和休息室等生活
用室的地面下。
车间内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应重点考虑达到防尘、防毒、防暑、防寒、防噪声与振动、防
电离辐射、防非电离辐射等的要求。
4.4.3 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产生粉尘、毒物的工作场所,其发生源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逸散不同有毒物质的
生产过程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毒性大的作业与毒性小的作业应隔开,无毒的作业和有毒
的作业应隔开;粉尘、毒物的发生源应布置在工作地点的自然通风的下风侧;如布置在多层
建筑物内时,逸散有害气体的生产过程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上层。如必须布置在下层时.应来
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上层的空气。
无毒和有毒作业的分开方式可以采取有毒作业密闭化、管道化,或者将有毒作业局限在
某个独立的操作间,并采取通风净化的方式将有毒气体排出。
4.4.4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是指可能发生毒物、强腐蚀物质、刺激
性物质泄漏等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急性危害的工作场所。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物质是指那些急性毒性大、刺激作用强和(或)危
害大的,或者短时间接触可能产生刺激作用、慢性或不可逆的组织损伤、麻醉作用足以增加
可能的意外伤害影响目救能力并降低工作效率的物质。具体有毒有害物质的确定参考《高毒
物品目录》及 GBZ2.1。
上述报警装置必须经相关部门检定通过,并应建立相应的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
班前及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报警装置能够正常运转。
4.4.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现场急救用品包括发生事故时急救人员所用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如携气式呼吸器、
全封闭式化学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靴等:以及对被救者施救所需的急救用品,如做人
工呼吸所需单向阀防护口罩、现场止血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给氧器,有特殊需求的可配备
急救车、防护小药箱等。
急救用品的配置应根据现场防护的需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考虑生产条件、化学物质
的理化性质和用量。急救用品应存放在车间内或临近车间的地方,一旦发生事故.应保证在
10 秒内能够获取。急救用品存放地的醒目位置应有警示标识,确保劳动者知晓。应使劳动
者掌握如何使用急救用品。
上述现场急救用品应安全有效,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日巡
检,及时维修或更新,保证现场急救用品的安全有效性。
4.4.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冲洗设备主要指冲眼器、流动水龙头以及冲淋设备在可能发生皮肤粘膜或眼睛烧灼钱、
有腐蚀性、刺激性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上述冲洗设备,特别强调冲洗设备应用取方便,
且不妨碍工作,保证在发生事故时.劳动者能在 10 秒内得到冲洗。冲洗用水应安全并保证
是流动水。设置冲洗设备的地方应有明显的标识,醒目易找。
上述冲洗设备应保证能正常使用,并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每
日巡检,及时维修。
4.4.7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应急撤离通道
应急通道须保持通畅,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撤离通
道的宽窄应根据需要设置,如需用车辆、担架的,宽度应能保证车辆、担架顺利通过。
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位,有人负责,定期检查,保证应急通道畅通。
4.4.8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必要的泄险区
根据生产条件、所使用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和用量考虑泄险区设置的位置、大小和选材。
泄险区周围不能存在可能与排放到泄险区的有毒有害物质发生易燃、易爆等化学反应的物质
泄险区四周的选材不应与泄险物发生反应,泄露物质和冲洗水应纳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应在泄险区周围的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 定期泄险要在中文
警示说明中说明定期泄险的时间、泄险的物质和注意事项;事故性泄险应制定泄险预案,明
确泄险的条件、泄险命令的发布人、泄险时如何进行人群疏散、泄险物质的无害化处理、消
除发生次生事故的危险、泄险后的善后处理工作还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负责
泄险的日常管理,并保证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泄险区。
四、职业病预防监护工作

5.1铅
5.1.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5.1.1.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
(1)贫血
(2)卟啉病
(3)多发性周围神经病
5.1.1.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神经系统和贫血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
四肢麻木等
(2)体格检查
a.内科常规检查
b.神经系统常规检查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清ALT
b.选检项目 血铅或尿铅、血ZPP或FEP
5.1.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5.1.2.1目标疾病
(1)职业病:职业性慢性铅中毒(见GBZ37)
(2)职业禁忌证:同上岗前
5.1.2.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症状。如:头痛、头晕、乏力、失眠、烦躁、多梦、
记忆力减退、四肢麻木、腹痛、食欲减退、便秘等
(2)体格检查
a.内科常规检查
b.神经系统常规检查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血铅或尿铅
b.选检项目 尿δ-ALA、血ZPP或FEP、血清ALT、神经-肌电图
5.1.2.3健康检查周期 1年
5.1.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5.1.3.1目标疾病 职业性慢性铅中毒
5.1.3.2检查内容 同在岗期间

6.4其它粉尘
本规范其他粉尘指除矽尘、煤尘和石棉粉尘以外按现行国家职业病目录中可以引起尘肺病的其
它矿物性粉尘,包括:炭黑粉尘、石墨粉尘、滑石粉尘、云母粉尘、水泥粉尘、铸造粉尘、陶
瓷粉尘、铝尘(铝、铝矾土、氧化铝)、电焊烟尘等粉尘。
6.4.1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6.4.1.1目标疾病 职业禁忌证:
(1)活动性肺结核病
(2)慢性阻塞性肺病
(3)慢性间质性肺病
(4)伴肺功能损害的疾病
6.4.1.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疾病史、吸烟史及咳嗽、咳痰、喘息、胸痛、呼
吸困难、气短等症状(可参考附录C 无机粉尘作业劳动者呼吸系统症状调查问卷)
(2)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必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心电图、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肺功能
6.4.2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6.4.2.1目标疾病
(1)职业病 石墨尘肺、炭黑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
工尘肺、铸工尘肺和其他尘肺(见GBZ70)
(2)职业禁忌证 同上岗前
6.4.2.2检查内容
(1)症状询问 重点询问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也可有喘息、咯血等症状(可参考附录C
无机粉尘作业劳动者呼吸系统症状调查问卷)
(2)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
(3)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a.必检项目 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心电图、肺功能
b.选检项目 血常规、尿常规、血清ALT
6.4.2.3健康检查周期
(1)劳动者接触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4年1次,劳动者接触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每2~3年1次
(2)X射线胸片表现为0+者的作业人员医学观察时间为每年1次,连续观察5年,若5年内不能确诊
为尘肺患者,应按一般接触人群进行检查
(3)尘肺患者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
6.4.3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6.4.3.1目标疾病 职业病:同在岗期间
6.4.3.2检查内容 同在岗期间
6.4.4离岗后医学随访
6.4.4.1随访对象 在岗期间进行定期健康体检的粉尘作业人员和尘肺患者
6.4.4.2随访目的 监护粉尘作业人员离岗后尘肺的发生和尘肺患者的病情进展
6.4.4.3随访目标疾病 同离岗时
6.4.4.4随访检查内容
(1)体格检查 内科常规检查,重点是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
(2)实验室和其他检查
必检项目 后前位X射线高千伏胸片
6.4.4.5随访时间
(1)接触粉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0年,随访周期为每5年1次。接触粉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4年1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
(2)尘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应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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