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帮助保险公司打印装订保单的。每周工作5天,周1至周5
我现在是试用期,每个月合同上是2200元底薪
单位工资说是从上月16号截止到本月15号计算,本月20号发放。
我10月16号至11月15号共上班23天。底薪应该不变对吗?2200元
按照公司考情记录,我10月16号至11月15号一共工作了249小时。
有时单独一天工作时间会超过16个小时。
请问我应该可以拿到多少加班费?底薪加加班费可以拿到多少啊?另外就工时的问题上,我们公司有违反劳动法的地方吗?
我在上海
另外也麻烦计算一下,我是9月24号进入公司第一天工作,至10月15日总共工作了140个小时,可以拿到多少加班费。基本工资加加班费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