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3-09-20
票据法属于商法,具有商事私法属性。票据最初在商人之间使用,票据行为是一种典型的商事法律行为,不少国家通常都在商法典中对票据进行规制,票据法是商法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商事立法的发展,许多国家将票据从商法典中独立出来,制定了专门的票据法,票据法在立法上取得了独立的地位。但从商事实践上来看,商人和企业在商事交易中使用票据仍然属于最普遍的情形,因此,无论对票据的立法是置于商法典,还是单独立法,均不影响票据法本身的商事属性,它仍然属于商法范畴。商事性,是票据法的最基本属性。票据法既然具有商事性,因而商法所具有的诸如营利性、强制性与任意性、技术性、国际性等一般特征,票据法作为商法特别法也都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