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个月十号发出辞退通知书,让在12月10日前办手续。到了办手续的时候又因为想赔偿,马上更改让我继续上班,不知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理?是不是可以任由他们这样安排?不好意思,把错字了。“公司因不想赔偿,更改为继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