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了一个钢琴班~一次交了一千多块钱,付款时我向该培训机构索要发票,但老板说不给开,他的理由是:他的店规模小,请教课的老师是要单独给老师钱的,开业以来根本就没赚钱所以不给开发票(只给了我张手写的收据)!请问这个理由合理吗?合法吗?
我要发票是可以报销,我曾经参加过几个其他的培训班,说要开发票都直接给我开了,所以对目前这个培训机构给我的答复我很疑惑~
这个培训机构这种做法是不是在偷漏税?他说他没赚钱所以不给我开发票,但我又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没赚钱?我看这里参加培训班的同学每个都是几千块钱的交,要是都不给开发票他岂不是省了很多税钱?(请问我这种看法对吗?我对这部分的法律不是很熟悉,所以想弄明白,帮自己维权也帮大家维权)但我应该怎么维权呢?
请不要简单回答我“向税务机关投诉”这样的话!谢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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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开发票属于偷税漏税行为,也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行为,可以拨打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或者当地税务局电话举报。
就算今天不能开也要明确告知能开票的时间,否则有权拒绝付款,或者干脆不要报名!
商家不愿开具发票,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逃税。因为经营者上缴的税款是根据营业收入的多少来决定的,发票则是经营情况的一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 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