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字六大原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所谓的造字六大原则其实就是汉字产生的六种方式,详解如下:
  一、简介:
  汉字造字原理:象形 指事 会意 假借 转注 形声。
  二、详解:
  (一)象形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
  构字方法:描绘物体轮廓,突出物体特征。
  所表对象:有实体可以描绘的事物,主要是名词
  文字特征:独体。
  (《说文》:“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
  (二)指事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构字方法:象形为背景,在此基础上加指事符号,指出“事”之所在。(文、本、末、朱、刃、寸、上、下)
  所表对象:事物的局部;抽象的概念。
  文字特征:一个象形字加一个指事符号。
  象形和指事的辨别:在结构上都归“独体”。象形多表示具体概念,指事多表示抽象概念(但高、大为象形)。
  (三)会意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
  武、信是会合语词意义。与后代的“尖”、“苏”、“尠”类似。
  但古文字的会意,应是会合字形的意义。
  构字方法:用两个(或两个以上)象形符号,合成一个新义。可分为两类:
  1.会形合成(靠各参构部件的形象会合成义。如:射、步、涉、陟、舂、立、及、休、孚、益)
  2.会义合成(靠各参构部件的意义会合成义。如:臭、楞。歪、尖、班、疈)
  所表对象:行为动作(主要是动词);抽象概念。
  文字特征:合体。
  会意字与象形字、指事字的区别:象形、指事是以独体、静态而名物,会意则是以合体、动态而示意。所以反映在语法上,象形字、指事字多用为名词,会意字则多为动词。
  (四)形声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构字方法:一个义符(意符、形符)表意义范畴,一个声符表字音
  所表对象:不受限制
  文字特征:合体。
  (五)转注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授。考、老是也。”
  判断原则:同一物类、事类的事物,用同一部首;同一部首中的字,意义可以相互解释;同时又有声音上的关系。
  所表对象:同一类事物。
  对转注的多种解释:
  1.训诂上的互训。戴震、段玉裁主此说。
  2.语词派生,文字孳乳。章炳麟主此说。
  (六)假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把为甲词造的字,用到与之同音的乙词上去。这个乙词没有自己的本字。从文字学上说。也是一种造字方法,不过是不造新形体的造字。
  假借现象产生的原因:
  1.为了限制造字的数量。
  2.由于要记录的词意思抽象,不好通过字形来显示,于是借用同字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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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象形
指事
形声
会意
转注
假借

象形
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例如“月”字像一弯明月的形状,“龟”字像一只龟的侧面形状,“马”字就是一匹有马鬣、有四腿的马,“鱼”是一尾有鱼头、鱼身、鱼尾的游鱼,“艸”(草的本字)是两束草,“门”字就是左右两扇门的形状。而“日”字就像一个圆形,中间有一点,很像我们在直视太阳时,所看到的形态。

象形字来自于图画文字,但是图画性质减弱,象征性质增强,它是一种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局限性很大,因为有写事物是画不出来的。

指事
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较抽像中的东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锋利处加上一点,以作标示;“凶”字则是在陷阱处加上交叉符号;“上”、“下”二字则是在主体“一”的上方或下方画上标示符号;“三”则由三横来表示。这些字的勾画,都有较抽像的部份。

形声
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份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例如“樱”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种树木,声旁是“婴”,表示它的发音与“婴”字一样;“篮”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制物品,声旁是“监”,表示它的发音与“监”字相近;“齿”字的下方是形旁,画出了牙齿的形状,上方的“止”是声旁,表示这个字的相近读音。

会意
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以所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酿酒的瓦瓶“酉”和液体“水”合起来,表达字义;“解”字的剖拆字义,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开来字达;“鸣”指鸟的叫声,于是用“口”和“鸟”组成而成。

转注
属于“用字法”。不同地区因为发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阂,以至对同样的事物会有不同的称呼。当这两个字是用来表达相同的东西,词义一样时,它们会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义都是长者;“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或部件)及解析,读音上也是有音转的关系。

假借
假借就是同音替代。口语里有的词,没有相应的文字对应。于是就找一个和它发音相同的同音字来表示他的含义。例如“自”本来是“鼻”的象形字,后来借作“自己”的“自”。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6-09-02
造字六大原则是:假借,转注,指示,形声,会意,象形 !
第3个回答  2006-09-02
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