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0年毕业后在企业工作,该企业从2006年才开始入社保,我2007年底到现在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上班的,单位给交纳保险,从2006年起交的社保也转了过来,近来听说事业单位工龄和保险缴费年限必须一致。那是不是我就得把2000年到2006年保险给补交上了呀!但那好象很多呀!!如果不补可以吗?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依据什么呢?跪求各位专业人士了。谢谢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员工退休不是执行事业单位吗??不是得审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