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0-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安部指挥、协调、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以及直接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需要,对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作如下规定:
公安部消防局管辖《刑法》规定的下列案件:(共2种)
《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1.失火案(第115条第2款)
2.消防责任事故案(第13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