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医疗期”里的“实际工作年限”与“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是什么意思、区别是什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是不是与该单位最后一次签订的合同的年限?例如我在该单位连续工作了7年,期间从未休过病假,签合同则是每年签一次,“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连续工作了7年(每年签合同一次),7年后生病了(还在合同期内),医疗期为多长时间?“实际参加工作年限”指的是什么,“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指的是什么?

实际工作年限指你参加工作以来在所有单位累计的工作年限,如果你只在现在这家单位做过,那么就是7年。如果还在其它单位做过就要加上其它单位的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是指从进现在的单位入职之日起到现在为止的工作年限,与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期限无关。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是7年。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如果你没在其它单位工作过,那么你目前的医疗期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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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2
是根据劳动者的总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共同确定医疗期的:
1. 总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下的
(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
(2)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医疗期为6个月。
2. 总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
(1)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
(2)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医疗期为9个月;
(3)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12个月;
(4)在本单位工作年限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医疗期为18个月;
(5)在本单位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医疗期为24个月。
第2个回答  2009-10-19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是与该单位最后一次签订的合同的年限.
你“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就是7年
你的医疗期是6个月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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