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11-10
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25
朋友你好:此事不用着急,孩子出生后,你携带着出生证明,你爱人的身份证,到你爱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就可办理户口手续。祝你母子平安。
第3个回答 2009-11-11
向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科咨询,可以得到有依据的标准可靠的解答。
第4个回答 2009-11-11
小孩户口落在人才中心肯定是不可以的,
落在老婆的公司一般也是不可以的,但你们又没有自己的房产,请所在地派出所解决吧,只要公司同意,还是有可能落在公司的集体户口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