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招兵政策?

我是滁州学院的专科生,想考军校。希望有人告诉我具体途径。谢谢!
我是大一新生。

大学生参军可报考军校的政策里指的军校:一般是士官军校(如:辽宁的大连士官学校、湖北的武汉军械士官学校、安徽的蚌埠士官学校、山东的青州士官学校、、、等等这类也叫军校)。

士官军校:是在部队表现优秀的士兵里招生。本人报名、部队领导推荐、才能考士官校。有名额限制。考进士官校 不再进行政审和军检(地方上的考生 不可以考士官学校)
考军校不被录取、不影响考士官校(前提是 你是当兵的)

注意:士官不是军官(通过高考进的军校 毕业的才是军官)。
什么是士官? ? 答:简单通俗的说、士官就是士兵的官、士兵的班长(一般是班长级)有些有技术特点在部队干的久的士兵也定士官(按服役时间分几个等级)。
比如(举例)说:国家定的士兵服役期是2年,驾驶、修理坦克的士兵,2年时间刚学会上岗 就退伍了也不行呀,这类士兵超过了2年服役期还在部队服役 一般就定为士官。(种类很多、就不一一例举了)

真正意义上的(军官)军校:是通过高考、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考生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止到当年8月31日),未婚,政审合格、军检合格。(录取分数基本都在重点线(一本线)以上。都是本科学历)。

地方大学生直接参军 当然是和没上过大学的人当兵一样;肯定是从兵开始做起、一般2年服役期满后退伍(国家给2万多的补赏)、退伍回家后自己解决工作问题。
国家规定:军官必须是(军官)军校毕业才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9-05
首先,祝贺你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部队是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大学校,是砥砺品格、增强意志的好课堂,是施展才华、成就事业的大舞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一大批有责任、敢担当的有志青年携笔从戎、报效祖国。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和江西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现供参考。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新生入伍,高校无偿为你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可复学。
2.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同时,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优抚金并增发10%。
3.复学转专业:经学校同意,退役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4.升学优惠:
①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②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③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④高职(专科)学生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到30%以上。
⑤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荣立三等功以上
奖励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1-12
教学司的文件中(2009年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今年的征兵对象,为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并不包括高校低年级的在校学生。
第3个回答  2013-01-07

一、服役期间享受的优惠政策
  1.
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入伍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体检绿色通道,大学文化程度青年未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以下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2.
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
  3.
大学毕业生可选拔为军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士兵可被选拔为军官,所称选拔军官包括: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
  (1)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符合本科以上学历,截至当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间取得学历和学位的应当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基本条件的,可以列为提干对象;根据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2)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的入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毕业学员分配计划。报考条件、考试组织、录取办法等另行规定。
  (3)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选拔办法按照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有关规定执行。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优先选取为士官。对于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应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二、退役后享受的优惠政策
  1.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
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
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
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
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
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
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
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
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