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分家依旧遵循着家族优先、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在其父母都健在的时候由父母决定,父母不在了由家里的长辈进行财产分割多种方式,分家的制度主要是根据秦朝的分家制度一直流传下来。分家也就是孩子成年之后分开过,各过各的,不在一个锅里吃饭。一、商鞅变法强制分家流传至今
分家制度起源于秦朝的秦孝公三年,也就是公元前359年的时候,商鞅在变法中提出《分户令》,强制分家,将一个大家族划分成小户家庭。要求每家每户的户口本上只能有一个身强力壮的壮年男子,如果超过规定数目则缴纳的税收翻倍。后期为了解决地主不分家的现象,提出了如果不分家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家族成员的女人小孩剥夺平民身份变成仆人。后来分家传统一直流传下来。二、父母做主平分财产
在父母健在的时候,应该由父母做主平分现有的财产,每一个孩子得到的财产都是一样多的。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西汉陆贾的分家法,陆贾作为刘邦的下属,在自己老了之后,拿出自己的奖赏的一半平均分给五个儿子,并让其自立门户,告诉孩子必须要好吃好喝的伺候自己,如果自己在谁家去世,剩下的财产就归谁。三、女儿无权平分继承家产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在古代,之后儿子继承家产的权利,女儿没有权利继承。女儿在出嫁之前得到娘家的陪嫁,这是唯一一次娘家给女儿家产,但是是嫁妆,不代表分家,在古代给的多少决定着以后女儿在婆家的地位。卓文君不听从父亲的安排,执意与司马相如私奔,父亲一气之下不给女儿陪嫁嫁妆,后期见女儿过得实在辛苦,才将嫁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