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我爸全款给买一套房,离婚时老婆非说有她一半,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儿女结婚后,一方父母全额付款注资购买房屋或车辆等大物件动产抵押或房产,假如备案在自已儿女户下,则法律法规评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换句话说,假如爸爸注资买的房子是备案大家名称,那样便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的;儿女结婚后,夫妻双方爸爸妈妈注资买房,备案在小夫妻二人户下的,则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这一条好了解,彼此父母为子女完婚一同注资购买房子且备案儿女户下的,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必须平均分。假如房屋备案了一个人名字,那样,将视作爸爸妈妈对自身儿女的单方面赠予,不当作儿女夫妻共有财产。不管买房个人行为是产生在孩子结婚前还会继续结婚后。《民法典》明确了什么资产是夫妻共有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妇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的以下资产,为夫妇的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全部:(一)薪水、奖励金、劳务报酬所得;(二)生产制造、运营、项目投资的盈利;(三)知识产权的盈利;(四)承继或是赠送的资产,可是此方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要求的以外;(五)其余理应归共同所有的资产。针对夫妻离婚后的资产都是各执一词。

觉得即然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资产都是夫妻共有财产,因而离婚后的资产都是有彼此之间的一半,这样说也并无对错之分,但也并不是相对性,也有一些清除在外面。民法第二章,第217条,房权证属资格证书,是产权人具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实。房权证属证件记录的事宜,理应与房产登记薄一致。记述不一致的,除有直接证据证实房产登记薄有不正确外,以房产登记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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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7-16
因为这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妻子也是有一半的权利的,可以和妻子协商赔偿人民币,解决这个矛盾。
第2个回答  2022-07-16
如果房子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那么就要对半分。如果名字登记在你自己的名下,那么就是父母对于你的赠予,房子是你一个人的。
第3个回答  2022-07-16
这个时候只能通过起诉来处理这件事情了,毕竟这件事情谁都觉得特别有道理,所以只能通过法律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