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捡了个手机,但是手机的失主也不想要了,就送给我了,这种情况下属于通过正当手段获得的吗?

如题所述

不属于通过正当手段获得的,除非失主能够写出证明是真的不想要想送给你,正常的是不会有这样现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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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0
是的。这种情况下,机主送给你,你们之间就形成了赠予关系,这个是合法的,所以属于正当手段。
第2个回答  2021-11-09
你说的这种情况应当属于通过正当手段获得的利益,因为手机是你捡的,又不是偷的,而且手机主也不想要了,送给你了,你就完全可以自主支配捡到的手机了。
第3个回答  2021-11-09
如果你捡到一个手机,失主也不想要了,就送给你了,这种情况下 属于通过正当手段获得的 。我想手机失主可能也正想换个新的手机,所以你捡到了就送给你了。也是对你的拾金不昧 的奖赏 吧。
第4个回答  2021-11-09
这个我认为如果你捡到了手机,而且你要还给失主的,但首先施主自己不想要了,然后要送给你了,那当然是属于正当手段获得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