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已经超过50岁了,在这个公司做了将近三年,有合同,但是当时跟公司说不交社保;现在公司内部有风声说年底要辞退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会有经济赔偿金?上司的口风是超过50岁没有赔偿金,应该也是公司的想法。请大家帮帮忙,看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拿到赔偿金. 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准备什么资料,以备后患? 谢谢!
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 单位和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是正常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退休年龄
合同期没满,今年签了一份新合同;
因为没有购买社保,所以没有享受养老待遇;
凭这两点是否能得到经济补偿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