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8年3月15日入职,当时没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这基本都不签订)。工资入职的时候说是次月的20号发放,刚入秋季的时候有过拖欠,但是老板有开会说明并承诺说明时候发放。可是在11月份的工资应该12月20号左右发放,可是一直延后,最后发放的时间是1月22号,而且没发12月份的,我之前上班是一月休4天,工资3500,现在1月份是工厂的淡季(是真一点活没有,去了就在哪找活干,几根绳子3个人盘好一上午),没什么活,我给部门主任请假大概就是上1天休2天的样子(部门主任最多批假3天),然后报名了装载机培训,也就是说我没上几天班,前几天办公室主任电话问我这几天没见我,我回他说我报名学装载机,公司现在不忙,要我去上班呢我就去,过完年开工我也可以上1到2个月。结果第二天早晨就说我无故旷班,罚200,扣发当月工资,那么我是不是应该去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让对面赔付没签订合同的两倍工资!工资只有最近四个月的7-11月份的是走的银行 之前一直是现金。我具体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