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合同,老板扣工资,该如何用劳动法来保护自己

双方未签订合同,工作已有5个月,经公司批准正常离职,但公司私自收取服装费300元、技术费500元,来公司时尚未说明,还扣留工资不发已有一个月了,我要如何用劳动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的收取这样那样的费用是克扣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工资每月多少等,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用人单位来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将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社会保险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包括拖欠、克扣工资和加班报酬,均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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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0
  像 你这种情况,直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仲裁要求:
  1. 未签订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双倍的工资补偿;4个月工资(劳动法第82条规定)
  2. 拖欠工资,补发工资;(劳动法第85条规定)
  3.服装费、基数费属于单位应该的劳动培训和劳动保护费用,不能由职工缴纳,退费;
  4.如果未缴纳社保,要求补交;
  5.单位原因离职,1个月的工资补偿。
  以上5项就是你的权利要求,注意收集有关工资、离职、收费、欠费等证据;到仲裁时提供。
  祝你顺利。附劳动法条款: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20-01-22
你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去投诉,要求单位补发加班费,返还不应扣除的所得税,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如果你一上述情形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也能要求单位支付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第3个回答  2012-10-20
你好,我是法律系学生。如果你是想通过诉讼方式取得你的工资,就经济角度来说律师费以及你使用的时间会使你得不偿失的。如果你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惩治违法,争一口气,那么你可以去进行诉讼。我建议你先协商,协商不成找劳动监督部门投诉,再不行报警。
第4个回答  2012-10-20
1、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违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离开,除要求单位支付你的工资、押金外,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