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29
不孝,即控告、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另立门户、分割财产、供养有缺;为父母服丧期间,谈婚论嫁、寻欢作乐、不穿孝服;知祖父母、父母丧,隐瞒不办丧事;以及谎称祖父母父母丧。这些行为在性质上,与恶逆罪一样,都是对尊亲属的侵害,只是侵害的程度更轻。 ——这个是唐律里面的,不孝属于“十恶”,大家都知道十恶不赦。也就是说,国家有什么大赦天下的活动,犯了不孝这个罪的人是不会得到赦免的。
宋元明清基本上载十恶上面也是延续隋唐律法的。也就是说不孝基本上是出了叛逆以外最大的罪名,或者说和叛逆不相上下。
但是宋朝以后,其实哪怕是隋唐的时候,以不孝入罪的人应该都是很少的。因为那个时候家族的力量很强大,很少有什么事情需要弄到国家法律层面去解决的,特别是伦理方面的问题。家法直接给解决了。家族的权力几乎是可以剥夺人的生命的,直接打死都没人说什么的。那个时候的理解就是,父要子亡,这个有什么好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