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获的东西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海关查获的东西会根据其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处理,包括登记、鉴别、评估、处置等多个环节。
一、登记与鉴别
海关在查获物品后,会首先对物品进行登记,记录物品的详细信息,如名称、数量、特征等。同时,海关会对物品进行鉴别,确定其性质、用途等。
二、评估与分类
在鉴别的基础上,海关会对查获的物品进行评估,包括价值评估、风险评估等。根据评估结果,海关会对物品进行分类,如违禁品、限制进出口物品、一般货物等。
三、处置程序
1.违禁品处理:对于违禁品,海关将依法予以没收,并可能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没收的违禁品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2.限制进出口物品处理:对于限制进出口的物品,海关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置。如物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可能需要进行退运或销毁;如物品属于国家限制出口的,可能需要进行扣留或进一步调查。
3.一般货物处理:对于一般货物,海关将按照正常程序进行通关处理。如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海关将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或退货。
四、信息公示与监督
海关在处理查获物品的过程中,会依法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当事人对海关的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所述:
海关查获的东西会根据其性质、用途等进行分类处理,包括登记、鉴别、评估、处置等多个环节。对于违禁品将依法予以没收和处罚,限制进出口物品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置,一般货物将按照正常程序进行通关处理。整个处理过程将依法进行信息公示和监督,确保合法、公正、透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六十条规定:
海关有权对进出口货物、运输工具、行李邮递物品进行检查,查缉走私。
第六十一条规定:
海关发现进出境货物有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中止放行,并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出申请,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海关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
第六十二条规定: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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