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住院了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流程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是肇事方,这种情况可以跟交警说自己无力出医药费,让交警队向保险公司开具先行垫付的《道路交通事故抢救费用支付(垫付)通知书》,然后保险公司会垫付医药费2、是受害方,若肇事方不愿意出医药费,自己又没钱垫付,可以凭交警部门的有关证明、医疗单位治疗的有关票据或病情证明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但是通常需要将肇事驾驶员和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在法院“先予执行”保险理赔款后才能成功。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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