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户口迁入条件2021

珠海户口迁入条件2021

2021珠海户口迁入条件如下:
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下的人员;
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珠海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的人员;
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四十周岁以下;
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四十五周岁以下、高级工在四十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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