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中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公安部。
省级:省委、省政府领导公安厅。
地级:市委、市政府领导公安局。
县级:县委、县政府领导公安局。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
第三条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第四条 公安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