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是为投资者提供有秩序的集中竞价交易的场所,是投资者将证券变现,保持证券流通的保障,通过集中和公开的方式来达成交易,并形成公平的交易价格。
证券交易所应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提供便利条件从而保证股票交易的正常运行。证券交易所的职责主要包括:提供股票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审核批准股票的上市申请;组织、监督股票交易活动;提供和管理证券交易所的股票时场信息。
拓展资料: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的区别有:
1、概念不一样: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特点不一样:证券交易所的特点在于,证券交易所是由若干会员自愿组成的一种非营利性社会法人团体。
构成股票交易的会员都是证券公司,其中有正式会员,也有非正式会员。证券交易所的设立须经国家的批准。
证券公司特点则是,大多为国有控股企业,资产的赠与必须满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大多为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没有市场价格,但又有上市的规划,能够满足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
3、职责不一样: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
证券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设计筹划改制企业的股票上市,主要工作包括:参与企业改制方案设计和制定,对拟发股票的改制企业进行上市辅导,草拟、汇总和报送发行上市的所有申报材料,组织承销上市企业的股票,承担发行上市的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