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医疗互助保险报销范围

工会医疗互助保险报销范围

1. 职工医保大病报销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不属于大病医疗费统筹范围: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推荐购买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2. 门诊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的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后扣除650元;特困职工首次住院扣除65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扣除325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3. 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在顶行以上:支付职工门诊,住院”一个“电荷达到顶线基本医疗保险,还生产范围内的治疗支付费用从自己,到达顶线以上50000元不到,可以享受40%互助金,最高报销额是20000元;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可享受60%的互助,最高报销金额为3万元;10万元至15万元的部分,可享受80%的互助基金,最高报销4万元。
拓展资料
工会医疗互助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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