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占用耕地建房

什么情况下可以占用耕地建房

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占用耕地建房。

1、农民在建房过程中,尤其是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由于地理条件限制,不得不占用耕地建房,可以通过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来转变土地性质后再建房。

这种情况下在耕地上建房的国家允许的,而且还能够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

不过,要想办理“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那可不是一般的繁琐,大家要先向国土部门申报,按照年度用地计划指标来执行,符合要求获得审批后,再去盖房子才符合规定,才属于合法建筑。

2、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建设高标准农田,把农村土地整治形成集中连片,在建设配套设施诸如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用于农业种植生产的房屋建设时,允许使用耕地进行建设,而且也能够获得补贴。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楼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6.19 法释〔2000〕14号)

第三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二)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上、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第八条

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占用耕地罪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也就是说,农村居民个人需要建房,首先应由自己提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许可后,再由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才能进行建设施工。

对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擅自建房的行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坚决依法律程序处理,人民法院受案后也必将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有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扩展资料:

出现情况解决

通常情况下,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发现违法占地建房行为,首先要调查取证,进行核实。对确属违法占地建房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作出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限定其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同时,向被处罚人交待权利;

被处罚人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在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取行政诉讼;

也就是说,被处罚人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20

农村耕地不可以建房,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在经过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可以有偿出让使用权即开发房屋楼房使用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扩展资料:

耕地占用税作为一个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的土地资源课征的税种,与其他税种相比,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兼具资源税与特定行为税的性质

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用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以约束纳税人占用耕地的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运用为课征目的,除具有资源占用税的属性外,还具有明显的特定行为税的特点。

2、采用地区差别税率

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以适应中国地域辽阔、各地区之间耕地质量差别较大、人均占有耕地面积相差悬殊的具体情况,具有因地制宜的特点。

3、在占用耕地环节一次性课征

耕地占用税在纳税人获准占用耕地的环节征收,除对获准占用耕地后超过两年未使用者须加征耕地占用税外,此后不再征收耕地占用税。因而,耕地占用税具有一次性征收的特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耕地占用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8-2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扩展资料:

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居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区、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条规定:“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由于《宪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土地(含耕地在内》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占用耕地。但是,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不违反有关耕地保护管理制度和通过正常的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依法占有耕地,享受对耕地的使用权,并接受国家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所谓耕地的保护制度,则是指我国《宪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有关耕地的行政性管理法规的总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占用耕地建房的,要区分以下情况办理审批手续:
  1、在当地政府土地规划范围内的,需要提前向县级政府申请耕地转用手续。
  2、不在当地政府土地规划范围内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级政府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