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超过15天未起诉,现在要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受十五天起诉期限的限制,根据仲裁调解法的的规定,应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有的地区将劳动争议仲裁委确定为劳动局内设机构,具有准行政机构的性质,有的地区将劳动争议仲裁委确定为事业单位,但劳动争议仲裁委无论是行政机构还是事业单位在法律无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均无权在法律规定之外对申请人起诉的时限进行限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八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