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的种类是什么

如题所述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现实社会关系的主观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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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7
1. 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
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实现的非正常形式。
2. 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
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旧法学称“特别权力关系”)。其特点是:第一,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第二,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横向法律关系是指平权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在于,法律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3. 单向(单务)法律关系、双向(双边)法律关系和多向(多边)法律关系
所谓单向(单务)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单向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体系中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双向(双边)法律关系,是指在特定的双方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着两个密不可分的单向权利义务关系,其中一方主体的权利对应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所谓多向(多边)法律关系,又称“复合法律关系”或“复杂的法律关系”,是三个或三个以上相关法律关系,也包括双向法律关系。
4. 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
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
第2个回答  2019-06-17
(一)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最主要的两个条件
1、 法律规范
2、 法律事实
(二) 法律事实
1、 概念: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2、 特点:
(1)客观存在的外在现象;
(2)由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意义,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3、 种类:
(1)法律事件,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又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
(2)法律行为。
4、 事实构成,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