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中介租赁了一套房子,但租房的时候并不知道租给我房子的人是二房东,中介也并没有进行说明,我一直以为租给我房子的人就是原房东,并一直对此没有疑问,我每月5号准时缴纳房租,但二房东与原房东是每月的25号缴纳房租,现在原房东没有收到本月的租金(二房东现在消失不见了,联系不上人了),现在过来找到我说要收回房子,请问这种情况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另外,听原房东给我说,他并不知道二房东将房子进行了转租,并且他在与二房东的合同中也有写明不允许将房子进行转租,但我这边是毫不知情的,现在想请问中介是否有相应的责任?我交给二房东的押金还能否进行赔偿?现在事情有什么样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