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后涨工资的问题?

我与10月底提出辞职。11月底正式离职。然后公司于十一月就开始涨工资。但是在结算工资的时候公司给我按照以前的工资结算给我。没有按涨工资后的。涨工资期间我还在工作。这样合理吗。给我的回复是 涨工资在我提出辞职之后才涨的所以和我没有关系。这样可以吗

由于涨工资是在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且继续工作至三十天届满期间,作为在职人员,你有权享受涨工资待遇。
所以,公司以所谓的“涨工资在我提出辞职之后才涨的所以和我没有关系”的说法不成立,不向你支付一个月的涨工资后的工资是违法的,应予补发。
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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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05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9-12-05
都离职了,就不要管他们了,毕竟已经和你没有关系了
第3个回答  2019-12-05
离职后涨工资的几率不大,就算是涨也只涨一点点
第4个回答  2019-12-29
找半天你也找不回来了,毕竟你已经是要走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