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个地方的官职叫布政使,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官?

如题所述

说起清朝的地方官制,相信大家应该对总督和巡抚这两个官职最为熟悉,这两个官职都是在地方管理上职位最高的。

总督在清朝是统管一省或两三省的军政职务,也就是在他所管辖的一个省或者两三个省的范围内,所有的事务都是总督说了算。巡抚则是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执掌一省军民政务。


巡抚,虽然受总督管辖,但两者相互监督、互相制约,以便于削弱督抚权力,便于中央集权。不过实际上,在《皇朝文典》中有记载,清朝的省级官职除了总督和巡抚以外,还有提督学政、按察使和布政使这三个官职,皆是皇帝亲自任命的省级要员,所以亦称疆臣、疆吏。


其中的提督学政,主要是执掌一省教育、科举事宜,因为一般由皇帝直接钦派,带有"钦差"意思,所以地位不低,仅次于一省巡抚;按察使,主要是执掌一省的公、检、法机构,类似于今天的省政法委书记。

这两个官职我们尚且从名字上还可以猜到他们主要是干什么的,但'布政使'这一个从名字上看起来就像是管理布匹的官职,究竟是干什么的呢?这个官职又相当于如今的什么职务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其实,'布政使'中的'布'并不是代表布匹,而是'宣布、汇报、传播'的意思。布政使这个官职最早是在明朝时期被设立的,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也称为藩司。

明洪武九年(1376)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

最早的布政使确实是有行一省长官的权力,但明朝皇帝为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由中央派出官员巡抚某省,久而久之,巡抚变成了一个常设的地方官员,而布政使与按察使则成了巡抚的属官。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省内仍设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等官职,其中巡抚为正二品,在康熙六年(1667)以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而按察使为正三品。布政使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

在《清史稿·职官志》中对"布政使"的这种官职予以过明确记载:"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


从上面这段记载,我们可以清楚知道,布政使这个官职的主要职权分三个,第一是承宣政令,就是接受朝廷的政令文件,并下达到本省各厅,府,州,县,并督促其贯彻实施。就相当于如今的省组织部部长,执掌一省人事大权并负责约束和管辖下属府、州、县官员。同时布政使也要考察各地方官员的业绩,汇总情况,上报督抚、上报吏部及朝廷。

第二是管理本省的财赋,布政使在清朝通常被称为藩台大人。藩台衙门里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叫做藩库。这里是一省钱粮的总仓库,藩库的收支,做账,徭役,赋税的征收,朝廷的上缴,官员俸禄的发放都要经过藩台衙门,总之所有跟钱粮沾边的事情都与布政使有关。


第三是组织官员的提调考试及选拔。由于藩台汇总政绩,因此,各道,厅,府,州,县官员的考核就成为藩台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地方官员三年一任,藩台衙门要根据政绩对官员的提调任免进行上报,以便下级官员能够得到合理的升迁任用,并且布政使还拥有直接向礼部"举贤"之权。


因此,从职权上来看,布政使就相当于现今省级行政单位的行政首长——省长,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财政厅厅长,支持省政府的日常工作,并代表省级政府向以督抚为代表的省委常委、以吏部为代表的朝廷汇报工作、直接负责。


而从级别上来看,根据清朝官制,布政使的品级是从二品,与没有加衔的巡抚是一样的级别,我们知道清朝的官员共分九品十八级,从二品在清朝的官员体系中算是个大官了。因为,就行政级别而言,布政使和巡抚没有什么差别,基本等同于如今的一省之长,行政级别为省部级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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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7

清朝的布政使是一个地方官职,其实是沿用了明朝的官职,明朝建立以后废除了元朝的行省制度,设立布政司,而布政司的领导就叫做布政使,职位相当于今天的省长。布政使的全称为承宣布政使司,也称为藩司。在明洪武九年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最早的布政使是行使一省长官的权力,但明朝皇帝为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由中央派出官员巡抚某省,然后巡抚就变成了一个常设的地方官员,而布政使与按察使则成了巡抚的属官,而且根据清朝官制,布政使的品级是从二品。

清朝沿袭了明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在省内仍设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和都指挥使等官职,其中巡抚为正二品,在康熙六年(1667)以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而按察使为正三品。布政使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在《清史稿·职官志》中对"布政使"的这种官职予以过明确记载:"掌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

布政使这个官职的主要职权分三个,第一是承宣政令,就是接受朝廷的政令文件,并下达到本省各厅,府,州,县,并督促其贯彻实施。就相当于如今的省组织部部长,执掌一省人事大权并负责约束和管辖下属府、州、县官员,同时布政使也要考察各地方官员的业绩,汇总情况,上报督抚、上报吏部及朝廷。第二是管理本省的财赋,布政使在清朝通常被称为藩台大人。藩台衙门里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叫做藩库。这里是一省钱粮的总仓库,藩库的收支,做账,徭役,赋税的征收,朝廷的上缴,官员俸禄的发放都要经过藩台衙门,总之所有跟钱粮沾边的事情都与布政使有关。

第三是组织官员的提调考试及选拔。由于藩台汇总政绩,因此,各道,厅,府,州,县官员的考核就成为藩台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地方官员三年一任,藩台衙门要根据政绩对官员的提调任免进行上报,以便下级官员能够得到合理的升迁任用,并且布政使还拥有直接向礼部"举贤"之权。因此,从职权上来看,布政使就相当于现今省级行政单位的行政首长——省长,兼省委组织部部长、财政厅厅长,支持省政府的日常工作,并代表省级政府向以督抚为代表的省委常委、以吏部为代表的朝廷汇报工作、直接负责。

第2个回答  2021-03-31

元代的疆域太过辽阔,地方府、州之上,是没有常设的行政机构的。一旦有状况,为了控制地方,同时作为异族统治的心理,出于防止政权过于分散的考量,中央的中书省便派出一个机机构进驻当地,处理事务,故又称“行中书省”,意思是行动的中书省。

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看出了其中的弊端,认为这种制度任其发展,势必会形成各地方分离独立的局面。有鉴于此,朱元璋撤销了行中书省,设立了布政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是地方府、州之上,总汇一方行政的封疆大吏。

清初的布政使司设置沿袭了明制,各省设立左、右布政使。康熙执政初期,裁去布政使一名,每个省一名布政使,成为了定制,唯有后来江苏省设立两名。形成这种局面要追溯至顺治时期,当时江南分省,分为江苏、安徽,右布政使驻苏州;左布政使驻安徽;至乾隆时期,重新划分两省管辖区域后,原安徽的左布政使成为了江宁布政使,原苏州的右布政使成为了苏州布政使。

至于品级上,与明代相同,同为从二品,但清代的布政使地位却下降了,成为了总督、巡抚的属员。值得一提的是,清代督抚职掌比较复杂,一般总督偏重军事,巡抚偏重文职,总体上,总督地位要高于巡抚,但巡抚并不是总督的属员。

最明显的一点是,清代的布政使没有题报政务的权力;所谓题报政务,是用题本向皇帝奏报政务。许多官员具有奏折权力,但具有题报政务权力的人却不多,只属于地方上的督抚,驻防的都统、将军以及专门管理某项事务的学政、盐政。

那么,清代布政使的具体职责有哪些呢?

1、 承宣政令。凡是国家的政务、法令,均由布政使负责传达至各府、州、县,并督促贯彻实施;

2、 管理属官。一是负责发放各府、州、县官员俸禄;其次考核各府、州、县官员政绩,并汇总上报督抚以及吏部;

3、 掌全省财赋。征收赋税,同时负责财政收支;稽核田数、户籍等,汇总上报户部;

4、 参议全省重要的政务。如审理涉及到财政方面的刑事案件,会审重大刑事案件和秋审;重要政务须与按察使合议,上报督抚后方可实施。

为此,清代布政使司一般设经历司,经历一人,从六品,掌文书出纳;设照磨所,照磨一人,从八品,掌照刷卷宗;设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掌勘核刑名;从七品都事,掌收发文移。此外,还有掌检稽仓库的仓大使和掌库藏账本的库大使。

第3个回答  2020-10-29
是地方行政长官,叫承宣布政使司。职权主要是宣布朝廷政令,管理行省财务,官员的选拔与提调考试。
第4个回答  2022-09-05
布政使是明朝时正式设立的官职。是正三品,按照级别和权利上来看对标的是今天的常务副省长。明朝初期,朱元璋废除宋朝和元朝很多行政机构,重新设立新的职务,权利重新分配,所以当时省一级有三个最高行政长官,第一是布政使主要管理一省的政务和民生经济,第二个按察使对标今天的政法委书记,负责一个省的法律刑判。第三个指挥使也叫总兵长官一省的军队,相当于现在省军区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