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工伤赔偿协议达成后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

如题所述

工伤赔偿协议达成后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1.和解协议存在无效情形,可起诉索赔;2.和解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可起诉索赔;3.和解协议未履行的内容,可起诉索赔;4.和解协议未约定部分,当事人可起诉索赔。我为你仔细讲解。
一、工伤赔偿协议签订后还能不能向法院起诉
      1.和解协议存在无效情形,可起诉索赔
      根据《民法典》第七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如用人单位与伤亡劳动者签订和解协议过程中,存在“虚假意思”、“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等情形,则该和解协议自始无效。劳动者可起诉索赔各项合理损失。
      2.和解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可起诉索赔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如用人单位与伤亡劳动者签订和解协议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情形,则该和解协议可撤销。劳动者应当自发现可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重大误解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同时请求索赔各项合理损失费用。
      司法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伤情鉴定结论尚未出具之前或在治疗尚未终结的情形下签订和解协议,此时,劳动者伤情结果尚不明确,当事人对其应当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尚不清楚,若和解协议中关于工伤待遇的计算标准过分低于《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规定的支付标准,过分降低劳动者应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即属于显示公平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和解协议,并就合理损失请求索赔。
      3.和解协议未履行的内容,可起诉索赔
      若和解协议对已经发生的及以后可能产生的医疗费、住院护理费等费用、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各项护理费用(包括生活护理费用)等各项费用明确约定赔偿项目及金额,劳动者自愿放弃一切民事权利,即放弃就和解协议产生的费用向法院诉讼或申请仲裁要求赔偿或补偿的权利约定,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将赔偿金额支付至劳动者,劳动者有权就未获赔偿的部分,向法院起诉索赔。如果劳动者就已获得赔偿的金额,要求增加赔偿金额,法院会审查增加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如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金额合理且符合法律规定,则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4.和解协议未约定部分,当事人可起诉索赔
      劳动者因和解协议未约定部分起诉索赔合理损失,法院在依法审查后,如认定诉求合理合法,则即使和解协议已履行,当事人再次起诉不认定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一事不再理精神。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二、员工跟企业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还能反悔吗
      签订协议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权衡利弊,进行博弈的过程,一般情况下,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法定情形的,协议合法有效,不得反悔。
      如果双方签订工伤赔偿协议时,未有证据证明在签订协议过程中有一方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该协议系双方当事人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从赔偿协议内容看,既约定了赔偿金额,又列明了工伤赔偿的具体项目,还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工亡情形,说明双方当事人对工伤赔偿的法定标准是知情的,对自己能够获得预期利益是可知的,故不能认定在订立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以及协议内容显失公平。该协议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如果协议签订后其中一方反悔要向法院进行起诉,在起诉的时候可以找专业的律师来帮助你分析胜算。工伤赔偿协议签订后是否要向法院起诉、怎么样起诉等,你可以来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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