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催就业可以不管吗

如题所述

可以不管。这是教育部明确规定了的。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诱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所以,不管你是没找到工作或者是已经找到了但就是不想签,完全可以不签。打算出国、考公务员、考研的毕业生更没有必要签。
教育部召开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调度会,会议重申,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四不准”纪律要求。重申的意思,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强调,需要重申的问题,一定是普遍存在、情况严重、难以根除的问题。强迫、诱导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现象,在很多高校普遍存在。就在教育部这条新闻的评论区,还有很多大学生反映自己不签三方协议就无法毕业、暂时没找到理想的工作而被学校催促、学校随意介绍不喜欢、不适合的岗位强行要求签协议等遭遇,毫无疑问,这些都属于教育部明令禁止的范畴,而很多高校却明知故犯。
为什么要签订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以及学校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依据。就业协议是学校办理该毕业生报到、户口迁移和档案派送的依据,也是国家统计就业率的一个重要参考。因此,各大高校都将签订就业协议视作重要任务。
就业协议初衷变形
签订就业协议是国家为了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避免混乱,杜绝就业欺诈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在达成上述一系列目的之后,就业协议也方便了国家统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但不少高校为了完成就业指标,通过提高毕业生就业率来提升学校教育形象以此吸引更多人才报考,在毕业时诱导、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有不少大学生反映自己不签三方协议就无法毕业、学校会随意介绍不合适的岗位强行要求签协议、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而被学校天天电话催促的遭遇。这些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但也是教育部明令禁止的。
过分看重就业率
很多人上大学就是为了找到更好的工作,因此就业率也就成了高校招生的重要筹码。不仅是教育部,家长和考生都对此特别重视。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压力下,为了让学校的教育形象更加完美,高校会想尽各种办法提高就业率,最直接的就是让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只要数据漂亮了,之后学生的发展和工作体验都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但大家似乎都忘了大学依然是个学习的地方,最主要的目的的教授知识和技能,学生毕业后是否就业、在哪儿就业都应该遵循学生的个人意愿,而不是为了所谓的就业率,所谓虚假的漂亮数据去强迫他们签订就业协议。只有真正在大学学到了专业知识,才能在社会工作中具有竞争力,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就业才具有价值。
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大学生就业更是受到两会的关注。大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在当今全世界范围内看来都存在,各国都随着教育的普及使得大学生这块招牌已失去了昔日的光彩。在中国情况更是严峻,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大学教育的普及,每年都有几千万大学生面临着就业的困境,还记得一次去面试,听到同行的另一位同学这样感叹道“现在的大学生就是大白菜了。”每年大学生就业都是一个严峻的问题,今年它更为突出,金融海啸的袭来,使得各大用人单位都忙着裁员,虽然中国政府要求国企,机关等单位要扩大就业岗位,但是这对于如此多的毕业生来说这几个岗位也只能是杯水车薪。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必须先清楚的知道:就业之路一定是充满了艰辛的,要做好碰钉子的准备。我们不能坐在家里指望政府会完全解决我们就业的问题。
在清楚了这一点的前提下,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也希望就业情况有所缓解。如何缓解,这并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解决的问题,但是脑子里对于解决就业难问题有几点想法,也不知道是否可行。
1.大学应当“宽进严出”。普及大学教育并没有错,但错就错在是否所有读完四年的人都具备了一个大学生应该有的素质呢?纵观现在中国的大学,有很多大学生都在进入大学后开始放弃学习,采取得过且过的方式,把旷课,玩电脑,谈恋爱当成大学的必修课,而在期末的时候老师反正会给出一些范围,稍微有点良知的人会在期末前几天背背书,应付一下考试。有些甚至就直接打小抄,认为不抄是傻子,而监考的老师们也有一些对待这种现象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方式,干嘛和学生过不去呢。在这种风气下棋时有很多人都只是耍了四年,或许他们在为人处事,生活上学到了一些以前在家里学不到的,但是他们脑子里的知识真的已经能够胜任毕业后的工作吗?当然不行,而在面临就业时很多东西并不时一下就能被看出来的,所以他们会使那些在大学里辛苦学习非常优秀的同学感到不公平。凭什么他在大学玩4年都找到工作了?或许你会说这也是他的本事,但是这样的雇员对一个单位的发展有什么帮助呢,而且这种事例会滋长大学里不学习的风气。所以我觉得大学应严格把好毕业这个关口。
2.企业加大员工的监管制度,及时剔除能力不够着。很多人,特别是进入国企及机关的人,都觉得找到工作了就意味着报到了铁饭碗,其实这种想法在目前的国企及机关确实是如此,或许外企及民企的这种监管机制会强一些。政府的一些措施也看出对这种想法的赞同。今年金融危机奇瑞面临着巨大亏损,其领导希望通过裁员来减少损失,但是政府坚决反对,认为宁愿每人的工资减半也不能裁一个人。这对于广大员工而言的确是件好事,但是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并不利,因为这样就使得很多没有能力的人占据着别人的福利。及时剔除掉不合格的员工,不仅对于单位自己的发展有利,同时也给更多的大学生提供了施展自己才华的地方。当然这项措施必须要有很好的监管,因为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又能力的人反倒被PK掉了,原因很简单——没有后台。因此,如果在很好的监控体制下这可谓是一箭双雕的做法。
3.提供援助金,结合学校,鼓励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创业”这个口号在很久以前就提出来了,但是收效甚微。为什么?中国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其实是比较保守的,自主创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因此,毕业生的第一选择会是成为别人的雇员而不是自己当老总。这样就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情景,创业的大部分都是找不到工作的,这个说法或许太过极端,退一步说都是些能力不太够的。这样他们拿着国家的大学生创业援助金总是干一些失败的事情,既没有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也没有解决别人的就业问题,浪费了国家的钱不说,还带来了一种大学生创业必定会失败的感觉。其实国家想大学生自主创业并不能仅仅是给他们一些资金援助,还应该结合学校,让学校老师等在学校教育期间物色一些他们很赏识的人,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并且给与他们一定的技术上,人脉上的支持,而不是让大学生盲目的创业。
4. 人口的控制不能松。换言之就是“计划生育”这项国策不能丢,现在很多地方出现了给领导钱就可以生孩子的说法。的确,超生只需要交罚款费就行了,有钱的人超生反正不在乎那点罚款,没钱的人砸锅卖铁也要生,为了多找个人来养老。面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巨大的国家,如果让这种风气滋长下去,中国人均GDP又不知道要跌到多少位。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的家庭可以允许多生一个,但人人都这样者只能是在从最原始的问题上为大学生就业创造困难。
法律依据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一、明确对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和接受实习单位的要求
高等学校学生进行实习的总要求是:了解社会,接触实际,以增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和社会主义的事业心、责任感,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巩固所学理论,获得本专业初步的实际知识,以利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各类高等学校都要在教学计划中安排必需的实习次数和时间,切实保证实习质量。
接受学生实习的单位,要把配合学校搞好实习作为自己份内的重要职责,切实担负起培养人才的任务。这方面的工作成绩,要和职工教育一样列为衡量有关单位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绩卓著的,有关主管部门应给予表彰奖励;搞得不好的,要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进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实习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
高等学校学生要到社会主义建设第一线的基层单位实习。根据不同专业性质和实习要求,在保证实习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尽量在本系统、本地区所属单位安排实习场所,需要跨系统、跨地区安排的,原则上由学校与接受实习的单位直接联系。要力争做到接受实习的大部分单位能相对稳定。较长时间内固定的实习基地,学校和接受实习单位要签定实习合同。国家教委直属高等学校学生的实习场所安排,按专业性质不同,由有关部委和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在高等学校同接受实习单位挂钩的基础上,有关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对高等学校的实习负责指导、协调,并尽力给予支持和帮助。文科类专业,特别是文、史、哲、考古等基础性专业,实习安排困难较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
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除负责协调实习场所的安排外,还要对实习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经验交流;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的情况,就实习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工作制订具体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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