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重大疾病可以申请哪几项补助

如题所述

1、申请特殊门诊,去指定医院看门诊或特定药店购买抗癌药等,可以享受住院待遇,可以直接报销,极大减轻负担,比如看门诊报销70%-90%以上;
2、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是政府出资,个人在医保统筹基金、大病保险报销以后,还有费用没有报销,家庭陷入困境的情况下,治疗费用由政府来报销;
3、申请低保。如果因为大病导致家庭经济情况急转直下,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每个月可以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比如长沙市每个月发放750元;武汉市每个月发放870元;
4、参加惠民保保险。惠民保,通常是由当地政府提供指导,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医疗险,不限年龄,不限过往病史,只要持有当地城乡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就可以参保;
5、参加税优健康险。税优健康险,可以保证续保到65岁,无免赔额,可以带病投保,医保范围内用药报销100%,医保范围外报销80%,包括一些血管支架、抗癌特药都可以报。
大病补助标准: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无忧愁口碑好,大众更愿意进行帮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无忧愁免费帮忙代写文章,愁款效果更好。
(5)其他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四)在境外逗留期间发生的。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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