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个人所得税如何缴费

如题所述

个人所得税是指是个人在获得收入所得后缴纳的一种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费是可以通过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也可以直接利用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如果有扣缴义务人的,那么就需要由扣缴义务人来办理,如果没有的话需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所得税缴纳方法如下:
1、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3、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如下:
(1)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
(2)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
(3)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
(4)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5)5级:超过42万元至66万元的部分,30%;
(6)6级:超过66万元至96万元的部分,35%;
(7)7级:超过96万元的部分,45%。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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