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论述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如题所述

【答案】:(1)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的行政案件有: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抚恤金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司法解释规定的案件。(2)不予受理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和《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和仲裁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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