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怎么填

如题所述

对于独生子女,直接填写即可,无需选择分摊方式。

对于非独生子女,需要与兄弟姐妹协商分摊,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的,应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如果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不一致,以指定分摊为准。每个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金额最高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在填写时,需要提供一些信息,如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等。如果存在共同赡养人,还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纳税人需要留存的备查资料包括书面分摊协议等。

登录系统:首先,您需要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或称为扣缴客户端)。

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在系统中,选择“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输入相关信息:根据提示,输入纳税人本人的信息以及被赡养老人的信息(包括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等)。

选择分摊方式:非独生子女需要选择“共同赡养人”,并填写共同赡养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信息。

确认提交:最后,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七章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条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平均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或者赡养人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采取指定分摊或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第二十一条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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