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怎么进入五常的

如题所述

中国成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其历程颇具波折。1943年10月,中国作为“四强”之一,在《普遍安全宣言》上签字,标志着其地位的确立。然而,苏联和英国最初都持有异议,认为中国不应被列入常任理事国之列。
1944年8月21日至10月7日,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代表在美国华盛顿附近的敦巴顿橡树园举行会议,旨在解决包括中国地位问题在内的多项议题。1946年1月13日,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正式成立,中华民国作为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成为联合国的重要成员。
1971年10月25日,中国在联合国历史上的地位发生了重大转折。联合国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性多数通过了“两阿提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及安理会中被非法剥夺近20年的席位得以恢复。
关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五常权利,根据《联合国宪章》第27条第3款,安理会就实质性事项(非程序性事项)的决议,需要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九国同意,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都能否决该决议。这即是常任理事国的否决权。而对于程序性事项,安理会则无权否决。不过,是否为程序性事项或实质性事项,常任理事国亦有权作出决定,因此常任理事国拥有两次否决权。
此外,《联合国宪章》第41条规定,安理会可采取经济制裁等措施,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国家进行封锁。若第41条的方法无效,安理会可采取第42条所述措施,包括动用海陆空军进行示威、封锁或军事行动。
以上内容参考自百度百科-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