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如题所述

湖南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对于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父母,有关部门每月提供500元的养老补贴,以保障他们的晚年生活。此外,对于独生子女家庭中的残疾人,有关部门还提供额外的每月100元的残疾人护理补贴。
独生子女费领取条件:
1、需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件,或者有《无子女证明》的终生未生育也没有收养子女的人。
2、达到国家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并且已经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同样要求达到退休年龄。
3、必须拥有湖南省户籍,且在外省市没有享受过同类补贴。
独生子女费退休后领取方式:
1、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2、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3、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补贴也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是给独生子女父母的一种奖励。领取方式和领取条件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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