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承认了劳动关系有劳动仲裁书,对方不承认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判不承认劳动关系吗?

如题所述

不好说,法院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判决,一般是会维持劳动仲裁结果的,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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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6-06
你好,一般仲裁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具有一定的事实以及证据基础,对于此种基本事实认定的裁决法院一般不会推翻,但具体结果还是应当以最终判决为准。
第2个回答  2022-06-06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用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起诉到法院,这是其正当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仲裁的结果,人民法院将进行审查,没有违法之处的,一般是予以认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6-06
一般确认劳动关系的有劳动仲裁书做背书,很难改变。
第4个回答  2022-06-06
在这个问题上,要看法庭的质证结果。